[摘錄] 設計工作經驗分享

"cndu":http://www.cndu.cn/index.php?module=library&operate=show&id=1302

提案

一個有經驗的設計師,在給客戶交稿時,至少會準備三種設計供他選擇。
第一:100%自已喜歡的風格,把自我發揮到極至。
第二:50%自己喜歡,50%客戶喜歡的風格,各讓一半,互相妥協。
第三:0%自己喜歡,完全從客戶的要求出發,放棄自己的風格。

堅持

這個性格是做美編最不需要的特質,但你需要去努力爭取,當你努力與客戶,與老闆溝通後。人家仍然不喜歡時,就應立刻放棄已有的創意,從頭再來,堅持是沒有用的,因為你不是奧美的名設計師,不是大師,你堅持是沒有用的。

美工or設計師

是做一個拼圖的美工,還是一個美術設計師。兩者差異很大,一個是工人,用手(體力勞動者),一個是智者,用腦創造(腦力勞動者)。二流的美工只會堆效果,而好的設計師,通常只用最簡單的手法。

我的工作常跟美編/設計師接觸,我應該是他們眼中「不懂設計但又愛管設計的無知客戶」。

事情往往有一體兩面,從別人的立場去著想、去發想,可以看到更多,可以設計出更符合「需求」的作品。

■ 延伸閱讀:

"關於設計的幾句話,共勉":http://www.rexsong.com/blog/article.asp?id=377

風靡全韓國的羊角頭

今天上午,轉寄了一封 email 給蔡頭...

Subject: 風靡全韓國的羊角頭

小朋友洗完頭可以包起來, 以免受風寒
風靡全韓國的羊角頭!!驚人威力啊!!

很簡單喔...準備一條長型的毛巾折三折然後從兩邊往中間捲...調整頭型的寬度..之後再把中間的折打開套在頭上就可以了..把頭髮收到裡面....之後會笑到不行..

喔..咩咩, 如果想要學起來, 請你跟我這樣包 (圖解)

1.目測長毛巾三等分。
2.由下往上折進第一摺。
3.再由下往上把第二摺疊上去。
4.從兩端往中間捲,調整頭型寬度。
5.最後把中間打開套在頭上即可。

下午,我收到蔡頭的回信...

喔~~~~小小柯的羊角頭!蔡頭媽媽~我愛妳____orz

1歲 5 個月達成!

今天是18號,是小小柯滿1歲5個月的日子!
來瞧瞧他這一個月來,有什麼長進:

* 學會有求於我們時,會在胸前握緊雙拳,然後說「拜託~」。
* 學會我的口氣,學著叫他媽媽的小名「蔡頭」,尾音還會上揚。
* 學會「轉圈圈」,自轉超過2圈後,會開始搖搖晃晃,不自覺傻笑。
* 學會「跳踢踏舞」,其實只是沒節奏地一直跺著腳。
* 學會利用板凳、小椅子,踩上去拿高處的東西。
* 學會說「掰掰、再見」,原本只是會單純的揮揮手。
* 學會「kiss bye」的動作 (二哥教的,竟然一教就會)。
* 學會「自己收拾玩具」,但通常是在喝奶前,被蔡頭逼迫要求。
* 學會「答有!」,當有人叫他全名的時候,不過還要看他心情。

「蔡頭...還有嗎?」我邊打字邊問蔡頭
「會排積木,算嗎?」蔡頭擠出一項

「呃...還有嗎?」排積木只是單純的玩玩而已,沒什麼好提
「當甘草寶寶呢?」中藥行的老闆有次送小小柯吃甘草片,沒想到吃上癮
「呃...這也算長進啊?」我皺著皺眉頭


甘草寶寶 - 柯威辰



@ 淡水 - 漁人碼頭,蠢爸爸與呆兒子

[摘錄] Orkut在Google的位置

"對牛亂彈琴 | Playin' with IT":http://blog.donews.com/keso/archive/2006/05/15/870285.aspx

在Google所有的產品中,Orkut一直是一個很奇怪的角色。這個產品是2004年初推出的,當時主要是因為Friendster特別火爆。不過誰也沒料到,Friendster的火爆沒持續太久,用戶很快就厭倦了,而且它自己也是麻煩纏身。更沒料到的是MySpace和Facebook在2005年異軍突起。今年3月,新聞週刊的記者問施密特,Google下步往哪兒走?「看看MySpace,」施密特神秘兮兮地說,「非常有趣。」

這個泛社交網絡缺乏明確的針對性,一個貌似適合所有人的應用,可能它對所有人都不是最適合的。當然,我也搞不清楚,為什麼Orkut在巴西特別受歡迎,高達70.16%的用戶來自巴西。

與Orkut相比,Joga有更強的娛樂色彩,你可以組織你自己的球隊,可以寫日誌,可以發佈視頻。就是說,儘管Joga採用了Orkut的數據,但它比Orkut的活動性更強,用戶在這裡有更多的事可做。

維護用戶關係的事兒,交給Orkut,而讓這些用戶有事兒可幹,則是合作夥伴的任務。這樣,Orkut就好像是一個關係或信任托管中心,合作夥伴可以利用Orkut已有的關係,提供更多具體的增值服務。

架構在關係上的社群 vs. 架構在興趣上的社群,我比較喜歡後者。

[摘錄] Skype品牌行銷漫談之一

"大學小容":http://oliver.swordi.com/archives/2006/05/skypeccaecaeccc.html

DFJ在投資Hotmail並成功將它出售給微軟,在投資Hotmail的時候,他們寫了一篇文章來研究Hotmail的行銷,總結了一個計算病毒擴散的公式,分析病毒營銷的方法,並總結出投資網絡公司的一個原則:也就是「網絡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服務必須能夠讓用戶自己擴散用戶」,如果一個產品/服務需要使用者本人和其他人一起才可以完成消費過程,那麼這樣的產品/服務就容易形成網絡效應,也就是說使用的用戶越多,整個產品/服務創造的網絡就越有價值;網絡越有價值的,它對未來的用戶就越具有吸引力;使用越久,用戶在這個產品網絡裡的聯繫人越多,那麼轉移成本就越高,鎖定效應就越明顯……這是一個正反饋的過程。

Content is the King or Service is the King or Traffic is the King?

我認為,有好的內容、好的服務,才會有大的流量。一切的本質在「產品」,產品做對了、做好了,後續才有爆發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