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 Video – 狠心的爸媽 (12)

Yahoo! 推出 Video 服務,隨著科技的突發猛進,看來頻寬、容量似乎都不再是問題了...

試用了一下這個新服務,準備把小小柯的影片上傳。不過,等了快 10 分鐘,最後,還是無法成功上傳 ( y! server time out),只不過是一個近 10MB 的 wmv 檔案而已,竟然會這樣 >_<。 於是,我來到 Youtube 的懷抱。

Yahoo!....

最初,是網路先驅的角色,
之後,慢慢變成後發制人的角色,
現在,逐漸變成大象恐龍的角色。

推這樣不穩的服務,只會讓使用者更愛惜目前既有的好服務。
地基打得穩,才不怕樹尾作颱風,也才有日後開枝散葉的無限可能。


※攝影時間:2006/05/20,當天小小柯 1 歲 5 個月又 2 天

小小柯常常被我罵「小笨蛋」,我並不是貶抑這個小孩,況且他是我和蔡頭生的。只不過,他有時候的動作行為,說好聽是天真,講難聽是憨直,但不管如何,都把週遭的人逗得笑呵呵。

「要跟爸爸說什麼?」
「謝謝...」
「不對,要說什麼?」
「拜託~」
「再說一次!」
「謝...託~」

有了小孩之後,人生變得不一樣了。

[摘錄] 世界仍然需要編輯

"雜誌引擎":http://spaces.msn.com/magazineengine/Blog/cns!8EEAFA6356F61D21!493.entry

最近國外開始流行的一個新理念——引導式消費(Curated Consumption),或稱榜樣式消費,意即由一些個人——當然也有可能是公司——來引導的消費模式。流行,從一開始就是有人引導的。但是在新時代,這些引導者可能會變得更個人化,同時也更多元化。

在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的《引爆點》(Tipping Point)一書中,就提到了推動和引發流行的三種角色——聯繫人、內行、推銷員。這和本文所談論的話題頗為接近,不同之處是,引發未來流行趨勢的聯繫人和內行個人發揮的作用將遠遠大於前朝,而推銷員也許就不復存在了。

「編輯之選」會日益盛行,但是沒有過多的廢話和品評,你只管知道你喜歡的人給你推薦的是什麼就好,它也許是徐靜蕾看過的電影,也許是令狐磊閱讀過的雜誌,也許是coldtea.cn網站站長喜歡的影像作品,也許是都市客推薦的雙日游計劃。

這樣的編輯會日益以個人為主,他們可能會是一個明星、一本雜誌,但更可能是一個博客寫手,或者一個以用戶的集體選擇為主的網站。

總而言之,這個世界仍然需要編輯。只是,與以往地位不同的是,編輯們不再是信息的篩選者和過濾者,他們只負責提供信息的重新組合,按照他們的興趣和意願進行的組合。

說真的,身為一個電視兒童的我,真的需要一個電視收看指南,依據我的喜好、過往記錄來提供、來提醒我,要看哪個、要何時看、怎麼看...etc。

資訊爆炸的時代,請給我量身訂作的明牌。

■ 延伸閱讀:

* "火星爺爺的網路行銷作業 – 不要廢話,給我報明牌":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ogan/3/72069/20000809155411/
* "Web2.0時代網絡編輯能力拓展 ":http://blog.donews.com/liuren/archive/2006/06/06/904745.aspx

Lost in Lost

就在上週末,我無意間在 AXN 頻道看到 LOST 的預告。
咦?怎麼預告的劇情我都沒看過...會不會開始播我沒看過的部分!?

週日設定好的錄影機,在今天晚上 9:00 自行啟動。
蔡頭發現錄影機在錄東西,問我在錄什麼?
我轉到67台,LOST 已經開始在播了...

「靠...我們沒看過耶...」我驚呼
「真的嗎?怎麼會播那麼快...」蔡頭在一旁吃著粽子

上網留言給主管,準備向她報告 LOST 已經超前進度。
再到 HyTV 查了一下...

AXN頻道 5/30 LOST 檔案 (第二季)- 11 2100 - 2200
AXN頻道 5/30 LOST 檔案 (第二季)- 12 2200 - 2300
AXN頻道 5/31 LOST 檔案 (第二季)- 11 1200 - 1300
AXN頻道 5/31 LOST 檔案 (第二季)- 12 1300 - 1400
AXN頻道 6/3 LOST 檔案 (第二季)- 11 1900 - 2000
AXN頻道 6/3 LOST 檔案 (第二季)- 12 2000 - 2100

靠!一次連播兩集,難怪追得那麼快...

看了 LOST,讓我 LOST
沒看 LOST,更加 LOST

[摘錄] Google 的“八二原則”

"麥田的讀書生活":http://blog.donews.com/maitian99/archive/2006/05/21/879591.aspx

商業的本質就是“價值”和“價值交換”――後者是將前者變現的途徑;而一個成功的公司是那些提供“有競爭力”的價值,或能夠進行“更有效率”的價值交換的公司。Google在兩點都做得很好,它的搜索在互聯網上是全球最有競爭力的價值之一;而它的“長尾廣告模式”,更是一種高效率的價值交換。

blog、web2.0、SNS等等“概念”很重要,“概念”能讓我們降低在公眾中的傳播成本;但“概念”只是表象,運營互聯網的人還是應該對“本質”問題保持持續關注,即如上述:我如何提供有競爭力的“價值”;我如何有效率地實現“價值交換”

關注商業本質,而不要在表層的創新服務中迷失。換句話說,最cool的事情不是你設計了一項很cool的產品,而是你don't be evil 地賺到了錢。

"人人網:Keep it simple (2) ":http://blog.donews.com/maitian99/archive/2006/05/18/874871.aspx

Mashup,現在有人借諧音為“搗漿糊”,作為一種創新途徑,mashup本身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不能為了創新而創新,為了耍酷而酷,為了做網站而做網站。是否mashup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無論採取什麼方式,做出來的網站是否是用戶真正需要的――而不僅僅是它看起來很cool。

「本質」很重要、「目的」很重要,確定了出發點和目的地之後,中間過程就只是手段而已,如果錯把手段當成本質或目的,那就會把事情搞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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