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 網購業者的行銷導師

"V怪客的電子商務怪談":http://talkec.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_06.html

傳奇基金管理人彼得.林區(Peter Lynch)最著名的投資法是從逛街找靈感,我則習慣從大眾傳媒或異業通路的行銷動態,來擷取經營網路購物的技巧。我樂意將他們分享,我相信應該也能給你豐富的啟發。

1.東森電視購物 / 學解構及推銷商品
2.蘋果日報 / 學資訊導讀及下標法
3. 詹仁雄製作的電視節目 / 學習操控觀眾情緒

網購服務業除了賺錢獲利之外,應該要有讓顧客感動的經營理念,賣東西給顧客就視同賣東西給自己的家人,不敢給家人用的劣質商品,就不該賣給顧客。就我所認識,身邊業界真的有些購物網站或供應商經營者是這樣用心為顧客著想。

詹仁雄最近很紅,大家都在談他,但不得不承認他是箇中高手。

試用 twitter for 小小柯

小小柯的語言成長愈來愈快,或許他把不愛講話的爸爸、媽媽的話都拿去講了,顯得很多嘴、愛講、嘮叨、吵雜。聽他講個一、兩句,童言童語是很可愛,可是聽他連續講個 5 分鐘、10 分鐘、半小時,就會覺得很煩。

這半個月來,我突然想把小小柯讓我們覺得好笑又好氣的這一段碎碎唸歷程給記錄下來。寫成 blog 文章?不妥,因為內容有點瑣碎、零散;弄成 aside?我不知道怎麼弄;放到 twitter?似乎滿適合的,但它能備份我的資料嗎?有空再研究,我好忙...

今天下午,又想起這件事,上網搜尋「wordpress plugin twitter」,讓我找到這一篇文章,也照著去安裝 Twitter Tools,因為它似乎可以將 twitter 的內容 sync 一份到我的 blog,贊!

踹個幾天試試看囉~


講講講,講不停,說說說,說不完,《小小柯的碎碎唸語錄》成立!

PK 類的服務

最近發現一些 PK 類的服務冒出頭兒:

* Yam 的 PK 吧:http://pk.yam.com/
* 愛 PK 好辯網:http://www.ipk101.com/
* 癮科技 PK:http://pk.cool3c.com/
* 愛投網:http://www.ivote.com.tw/

這類的服務,大致的型式為:

* 設定議題
* 正反方論點
* 可投票給正反方
* 可加入正反方論戰
* 可評價論戰的內容

Yam 的 PK 吧,有 2 種型式

* 公開辯論:正反兩方論點進行辯論,網友可加入論戰。
* 多方投票:可以自訂議題以及投票項目 (類似愛投網),網友可留言。

除了吸引人氣、增加會員、掀起話題之外,
這類的服務還可以做什麼?它提供了哪些價值給使用者?

無知的我,還不明瞭,再想想...

■ 9/7 補充

感謝某網友提供的消息,原來癮科技的 PK 和 YAM 的 PK 吧 都是源自於 ConvinceMe.net 這個網站的創意。而 Mr. 6 也曾專文介紹:

"ConvinceMe再次挑戰「辯論網站」大市場":http://mr6.cc/?p=691

為了克服「失衡、失溫」的問題,ConvinceMe做了一些特殊的調整,它將所有辯論活動分為三種,個別處理:

* 第一種是「公開辯論」
* 第二種是「單挑」
* 第三種更妙,叫做「山野之王」(King of the Hills),是針對三個以上的多選項的題目而設

■ 延伸閱讀:

* "Avanoo,一個善於利用人性的新投票網站":http://mr6.cc/?p=884
* "[教學]有意見嗎,來PK呀(yam天空PK吧)":http://allen080.blogspot.com/2007/09/pkyampk.html

[摘錄] Marissa Mayer大曝Gmail、AdSense及Orkut軼事

"G 速客":http://www.gseeker.com/50226711/marissa_mayergmailaadsenseorkuteae_114341.php

Gmail原本不是完全免費的

Marissa Mayer與Gmail之父Paul Buchheit共同想出了Gmail這個創意,但一開始,她並不覺得Gmail應該直接免費發佈,而是應該採用類似於Hotmail或Yahoo! Mail那種付費升級的制度。

但Paul Buchheit並不同意,他覺得如果Gmail免費發佈,再在旁邊加上些小廣告會更好。當時Marissa Mayer還質疑這種做法,因為一旦Gmail裡的廣告並不是定位性的,那就沒有意義了,因為它們與郵件內容無法(配合);但如果是定位性的,那麼用戶就會覺得 Google正在閱讀他們的郵件內容,感到不安。

事實上,後來Gmail發佈後,用戶的反應和Marissa Mayer所預測的完全一樣。但在Gmail裡投放廣告並且將Gmail完全免費發佈,Paul Buchheit的這種做法也被證實是成功的。

AdSense起源於Gmail裡的小廣告

緊接上面的故事,面對Marissa Mayer的反對,Paul Buchheit覺得不甘心,因此他找到了一種方法,實現了在Gmail裡投放定位廣告。

後來Marissa Mayer、Larry Page及Sergey Brin等人都覺得Paul Buchheit的做法很不錯,就同意了Gmail的原型:完全免費發佈但旁邊帶有高度定位的廣告的郵件服務。在Paul Buchheit為Gmail研發出定位廣告時,Google AdSense還沒有出現,因為AdSense正是起源於Gmail裡的定位廣告技術。

儘管由於策略上的需要,2003年6月18日Google就公開高調發佈了AdSense(註:Gmail是04年4月1日發佈的),但無法掩蓋的事實是,如果要為AdSense找一個發明者,那麼一定會是Paul Buchheit。並且我相信,無法是Marissa Mayer還是Paul Buchheit,當時都想不到AdSense會成為Google的搖錢樹,每季度為Google帶來十多億美元的利潤。

有些事情是做了之後,才知道結果。
而結果會因為時空的不同,產生不一樣的效果。

明日報、奇摩筆記 vs. Blog
新浪 50 MB 超大信箱 vs. Gmail 1G -> 2G
限制空間 + 付費升級 vs. 超大空間 + 完全免費

老話一句,沒有對錯,只有成敗。
只不過,往往會被自己的視野、想像力、勇氣、決心給侷限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