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 查某、創啥小…不是罵人 無罪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

高雄市施姓男子被控以「這個查某」、「創啥小」罵女人,被控公然侮辱罪;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慎重其事,請教成大台文系語意,認定「查某」是指女人,「創啥小」也沒罵人的意思,判決無罪定讞。

成大台文系答覆,台語「創啥小」是「做啥」之較粗俗說法,不表示在罵人,只是較不禮貌、較不尊重而已;「查某」是中性的說法,意指女性。

如果罵這些髒話有罪的話,那我應該早就被判無期徒刑了…

幹,是發語詞。

過去的同一天,我還發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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