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 雅虎的策略:遠離微軟的攻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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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Yahoo)將自己定義為「一個領先的全球性網絡通訊、商業和媒體公司」,以媒體公司為定位,雅虎很可能會悄然走在新一代萬維網公司的前列。

「雅虎努力想要做到面面俱到」以建立起一個龐大的受眾群。「雅虎試圖介入各個領域。當然,雅虎目前還並未陷入困境,但它在任何一個領域都不十分出色。」雖然它提供了大量的內容、商業和服務,但這樣一來公司很可能會喪失其側重點。

雅虎的觸角似乎是無處不在,但它實際上是未來媒體公司的雛形。比如,它可能需要發展內容,也必須精通軟件、服務和商業。 「隨著整合的推進,媒體公司的定義將越來越模糊。雅虎、Google和微軟都是聚集了大量用戶、內容、工具和應用的公司。」

雅虎不一樣,它提供的是信息和娛樂內容,包括互動內容。雅虎勢必會從大量的高速網絡服務如互動遊戲、流式視頻、影音下載以及實時媒體新聞中獲益。」雅虎逐漸創建自己的內容並把媒體和其用戶發佈的信息整合起來,它在傳統媒體公司眼中將具備合作夥伴和競爭對手的雙重身份。這兩者之間的界限已經有些模糊不清了。

賽梅爾指出該公司「仍處在重要的長期發展機遇的開始」,並強調了媒體部門「正在不斷增加內容項目並引進社區的特色為己用。」例如,賽梅爾說雅虎「通過整合博客、Flickr相片和My Web Links已經把專業新聞與市民新聞融為一體」。

「媒體」的新定義,已經轉變為任何可接觸消費者的途徑。

廣義的說,雅虎奇摩是媒體,因為有許多的閱聽者透過它來接收訊息。
狹義的說,雅虎奇摩不是媒體,只能稱為訊息聚合的平台。

雅虎奇摩本身並沒有投入人力做採訪、撰稿,只有做挑選、上稿的傳播動作,它只具備「傳播訊息」的媒體功能,就像電視新聞的主播、廣播的播報員,只是「媒體」體系的一環,從中抽離出來之後,本身什麼都不是,充其量算是「媒介」。

中國時報、中時電子報、TVBS、中央社...等,我認為這才是「媒體」,因為它們兼具「發訊」 ( 專業記者撰寫新聞、拍攝照片 ) 和「傳訊」 ( 報紙、電視或網站 ) 的身分。

如果把網友生產的訊息 ( 文字、圖片、影片 ) 作為自己的內容,好像可以升格成為能夠發訊、傳訊的「媒體」,但是訊息的專業度、可信度、公信力、影響力,還是需要做控管,否則只會淪為不入流的媒體。

過去的同一天,我還發表了...

在〈[摘錄] 雅虎的策略:遠離微軟的攻擊範圍〉中有 2 則留言

  1. 網友的內容要被當作好的內容來看,要有一些要件
    1加入評比制度,像知識家那樣,不過先要刪掉一些重覆性高的,不知道貴公司是否用開發什麼程式來做呢?我常看到一堆人問同樣的問題,又看到同樣的答案不斷出現
    2成立bloggers的協會,讓社群力量讓內容產出者有一種榮譽感,我在青年公民記者平台有看到類似的群體認同現象,在實體生活中有碰過面,談過深入議題的一群人,比較容易發展
    3運用一些有興趣沿伸觸角的媒體人如鄭弘儀、吳淡如的專題,用類似adsense的機制,依click次數來支付他們稿費或主持費,或者讀者可以選看免費版要廣告,或者收費無廣告,而這個收費的部份就和主持人或主筆人拆帳
    目前想到的就是這樣了,你有其他的想法嗎?

  2. 路過看到留言 有話想說 第1 我覺得評比制度只會變成三人成虎 知識家就是一個典型的垃圾服務 把資料聚集起來 裡面亂七八糟的資料 沒資格稱為知識 第2 blogger 協會只會變成新聞評議委員會 變成另一批管理者進行專斷控制 意淫的所在 第3 名人blog 只能吸引一時的人氣 騙人來瀏覽加入而已 對於blog的品質沒有實質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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