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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一個web 2.0的公司的最關鍵的是「把東西做得有用和好用」, 而不是推廣、做秀、請名流捧場。「有用」就會有人用, 「好用」用過的人就會愛上她,口碑傳播就會形成。 「有用+好用」的服務,不火也難。
口碑傳播的力量是比想像中還要大很多的。 其實讓別人知道一個服務是很容易的,但讓別人留下來這才是真本事。 帶來大量的pageview, 但多少page view轉化成真正的長期用戶? 還是在於產品和服務本身。
人分三類,先知先覺,後知後覺,不知不覺,網站的經營者也分這三類。
過去的同一天,我還發表了...
- [摘錄] 看漫畫也可以成為工作 - 2023
- 槍與玫瑰.十一月的雨 - 2021
- 前進碧潭! - 2014
- 行程滿滿的一天~ - 2013
- 凡走過,就得留下痕跡… - 2012
不知道這個也可以扯到 web 2.0
現在的網站經營不也是一樣嗎 — 「好用」用過的人就會愛上她,口碑傳播就會形成。
路口賣花的小王也知道 — 只要自己做的豆花夠好吃,大家就會一傳十,十傳百,生意滾滾而來。
懂得這個道理,並沒什麼好特別的。只是如果太刻意的把這項成功當成 web 2.0 的功勞,那大可不必了。
您說得沒錯,但建議去看看作者的原文,我只是看完,把我認為該記錄的地方放在 blog 上而已,別斷章取義誤會作者。就之前看作者(老冒)的 blog,他不是很贊同web2.0這樣的東西(請看他之前的文章)。應該是大陸目前有不少web2.0的新網站,為了2.0而2.0,講一些似是而非的空泛概念來吸引投資者,反而忽略了最基本的元素:有用、好用,而有此感慨之作。
不過,「懂」是一回事,「做」是一回事,「做得出來」又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