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 Facebook創始人之爭愈演愈烈

"新浪科技":http://tech.sina.com.cn/i/2007-09-02/11511713337.shtml

據國外媒體報導,業界普遍認為馬克·扎克博格(Mark Zuckerberg)是社交網站Facebook的創始人,三位哈佛大學同窗、社交網站ConnectU的創始人卻一直指控扎克博格竊取了他們的創意,並已經就此向波士頓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不過,最近又有一位新哈佛同學浮出水面,他自稱早在扎克博格和另外三位同學之前就創建了最早的大學社交網絡系統。

這位哈佛同學名叫亞倫·格林斯潘(Aaron Greenspan),早在2003年,他就創建了一個簡單的網站,並將其命名為「houseSYSTEM」。houseSYSTEM的上線時間比Facebook早6個月,比ConnectU早8個月。

2003年9月19日,格林斯潘在一封群發給哈佛大學學生的電子郵件中介紹了houseSYSTEM的最新功能,並將其稱為「the Face Book」,也就是一個用於尋找其它學生的網絡系統。四個月之後,扎克博格創建了自己的網站,最初名稱為「thefacebook.com」。

格林斯潘和扎克博格的事例再次證明了高科技領域的一個真理:最終的贏家往往不是最早提出創意的人。

抄襲 or 參考?論點歧異之爭是沒完沒了的。不過,就這則新聞來看,我個人覺得 Facebook 不是抄襲,而是「創造性模仿」。

創造性模仿

杜拉克下結論說:『創造性模仿者並沒有發明產品或服務,他只是將原始創新產品或服務變得更完美,並將之適當定位。』...創造性模仿的目標是創造,而不是仿冒。...創造性仿模者透過對他人創意的瞭解,重新組合、改良,產生有不同功能、價值的「新」東西,這就是創意。...創造性模仿是這種「骨子模仿法」,而不是「皮毛模仿法」。

摘錄自《創意人: 創意思考的自我訓練》,作者/詹宏志

青出於藍,勝於藍。

[摘錄] 使用平實的語言

"譯言-技術與創業":http://feeds.feedburner.com/~r/yeeyan_tech_zh/~3/149912344/1769

測試用的胡亂文字(Lorem ipsum dolor)一直是設計者的忠實夥伴。 虛擬文字幫助人們認清設計完成後的觀感。但是這些虛擬文字會很危險。

測試用的胡亂文字改變了拷貝的視像。使得文本內容弱化為一個視覺設計元素 --- 文本形狀 ---而不是其本來面目:有價值的某人錄入/或要讀的信息。

你需要真實的拷貝去認識某個字段要多長才合適; 你需要真實的拷貝去懂得表格是怎樣擴展或收縮的; 你需要真實的拷貝去感知你的應用看起來究竟怎麼樣。

只要有可能,你就要使用真實,準確的用語。...當你用連發開火的方式快速錄入假數據時, 你根本不會體會到填表格時的真實感受。

像你的客戶那樣去做,你才能更好的理解他們。 當你更好的理解他們時,你會感同身受,做出更好的界面。

又一篇深得我心的文章,在離職前曾打算拜讀《Getting Real》這一系列的文章,無奈事與願違 (講白點,我人懶),剛好訂閱的 blog 中,有人在翻譯分享,索性就開始讀起來。

想當初,我開始規劃服務時,我實在無法接受只用線框來表現版面配置,也無法忍受只用 OOXX 來表現頁面的文字,因為我覺得這樣的頁面很生冷,讓我沒有感覺。

所以,我捨棄了 WORD 而改用 Dreamweaver,我試著去畫出我想要呈現的版面配置,我試著去寫下我想要表達的文案詞句,這樣的做法非常、非常、非常的吃力不討好,而且還曾遭受美編的排斥 (說我限制了他們的發想)。

但,我還是依然故我,用這樣的方式做交友、做知識+ (在此向被我限制的同事致歉)。因為我無法用線框、用OX來堆砌,我需要更具像、更真實、更讓我能想像的一個頁面、一個流程、一個機制、一個服務。如果我能置身其中,知道怎麼使用而不困惑,相信網友也可以。

這讓我聯想到我之前在漫畫出版社當文字編輯時,我會將翻譯人員給的稿子再三潤飾,而且邊看、邊唸、邊演,想像自己是漫畫中的人物,去揣摹應有的對白及口氣。

跟製作網頁一樣,很累,但我樂在其中,時間夠嗎?不夠,我拿回家做。因為我喜歡這個漫畫作品,我希望更多讀者也會喜歡。雖然,很多人認為漫畫好看是因為日本漫畫家畫得好、編得好,而不是台灣翻譯翻得好,但我相信我的付出,是有價值的。

圖像記憶訓練法

你除了要觀察,還要把畫面「背」下來。...為什麼要記憶畫面?因為畫面充滿了細節,而語言式的記憶只有抽粹的要點,沒有細節。...語言思考比較經濟,但是畫面思考容納較多的細節。細節就是創意的材料,它讓你看到和別人不同的事物。看的不同,就想的不同。

摘錄自《創意人: 創意思考的自我訓練》,作者/詹宏志

感同身受,魔鬼都在細節裡。

■ 延伸閱讀:

* Getting Real 學習筆記:跟我一樣,英文不太好嗎?不妨來研讀對岸網友 indigo 所整理的中文版。
* "小論中英文網站的設計差異":https://produsir.synology.me/wordpress/2006/11/23/1228/

[摘錄] 別寫死文檔 (Don’t Do Dead Documents)

"譯言-技術與創業":http://feeds.feedburner.com/~r/yeeyan_tech_zh/~3/149554969/1767

避免寫功能規格定義是一個好的開始,但不要僅只於此;要處處避免過分的寫文檔工作。除非有個文件確實要演變成現實, 否則別寫它。

建造出來,別寫出來。如果你需要解釋什麼,先建造一個原型而不是寫一份冗長的文檔。實際的界面或原型是你正在構建一個真正的產品的很好說明。另一方面,一紙文檔,只能說明它們終將被丟入垃圾桶。

開發Web應用並不會因為有豐富的文檔就會一帆風順。 軟件開發是一個不斷變化的,反覆迭代過程,這其中包含著 相互作用, 快速決策 和一堆在前進路上不斷遇到的無法預測的問題。 這些沒有一個是能夠,也不應該在文檔中捕獲的。

不要浪費時間去堆砌這些冗長成冊的不實文檔;沒人去讀它。

有人說,寫文件並沒有生產力,但我覺得寫好文件將有助於提高溝通效率。

不過,如果開發團隊因為資源不足而無法好好溝通,而必須卯起來拚命寫文件的話,不僅是本末倒置、曠日費時,更會讓人覺得灰心無力。

[摘錄] 新浪博客之道:「堅決」就是勝利

"麥田的讀書生活":http://maitian.blog.techweb.com.cn/index.shtml

新浪博客是怎麼一步步走向勝利的呢?

第一步,新浪博客推出時機略晚,但blogcn和bokee給了新浪博客機會。

第二步,新浪博客產品本身並不好,但當時好的產品「和訊博客」功能太多,反倒不好。

對於新浪博客的產品,有必要說說當年陳彤的名言,「博客就是個人文集」。事實上,新浪博客產品很準確地體現了陳彤的這個思想。因為當時產品做的確實一般,乏善可陳。

但是,新浪博客歪打正著,一個「乏善可陳」的產品,恰恰符合UGC用戶行為特點——以UGC為主導的產品,其功能一定要少而精,因為用戶主動貢獻一件事情就不容易了,別指望用戶貢獻n件事。

第三步,新浪開始以博客大賽推廣效果並不好,但運氣好在後來來了徐靜蕾。

第四步,最關鍵的勝利,新浪「堅決」把名人博客這張牌打了下去。

一招鮮,吃遍天——如果要我總結新浪博客真正成功之道,我認為就上面這6個字。在《徐靜蕾博客幻象》中,我認為「徐靜蕾模式」走不通,因為「徐靜蕾模式」是一個「泡沫」。我的理論是正確的,但是新浪博客的破解實踐更是正確——是的,即使徐靜蕾模式是泡沫,那又何妨?當一個「泡沫」破滅時,再吹起另一個「泡沫」。於是一個一個名人「泡沫」輪番上陣,新浪博客的走勢也以45度斜角不斷爬升。

第五步,從 「比名而居」到「自得其樂」,新浪博客現在已經草根化。

在持續一年的「名人博客」一個個「泡沫」過程中,當時普通用戶在新浪開博,是因為有讓他們「與名人比鄰而居」的幻覺,但是,當這樣的草根開博越來越多之後,新浪博客已經實質轉變,越來越多的草根「自得其樂」。「龍頭」已經挑起了「長尾」,這才是新浪博客當下真正的狀況;而這才是新浪博客迄今為止,真正的勝利。

今天終於開始拜讀「麥田」的 blog 文章,又是一篇好文,收下了。

某些人的 blog,我有時要花很大的心神去閱讀,因為他們已經濃縮成精華寫成文字,我必須細嚼品嚐,體會箇中的滋味。

或許,別人會覺得我把「閱讀」這件事看得太重,或許,是我想得太多了。但每當我從中領會、激發時,我內心總會感到無比的快樂。

[摘錄] 策略不同 Google、Yahoo業績冰火二重天

"Taiwan CNET ":http://taiwan.cnet.com/news/software/0,2000064574,20117270,00.htm

《The Google Legacy》一書的作者Stephen Arnold表示,Google是一輛賽車,而Yahoo則是一輛Honda汽車,這二者之間的差距無法在短期內縮小。

Google和Yahoo的命運為何如此迥異?儘管存在許多個人決策因素,但許多人將它歸結為下面的原因:壓寶在廣告和技術上作對了,而壓賭在媒體帝國的則錯了。

Yahoo對公司的定位是創作和包裝內容的媒體公司,但它在原創內容方面的努力取得的成就令人失望。Yahoo去年12月份宣佈,媒體和娛樂部門領導人Lloyd Braun離職。Yahoo還涉足社交網路領域,但它並沒有與其他重要的社交網路公司達成合作夥伴關係,擴大它的廣告網路。

儘管存在種種不足,Yahoo並非一無是處。它仍然是造訪用戶最多的網站,新的搜尋廣告平臺Panama將在未來數個季刺激公司的營收。

Wikipedia 對「傳播媒體」的解釋是:

傳播媒體或稱「傳媒」、「媒體」或「媒介」,指傳播信息資訊的載體,即信息傳播過程中從傳播者到接受者之間攜帶和傳遞信息的一切形式的物質工具。

就我的理解,只要能夠傳播信息,基本上就可以稱為「媒體」,差別只在於這個媒體可以觸及到多少的接受者。Yahoo!仍是全球第一大入口網站,而Yahoo!奇摩有98%的高市佔率。

就消費者而言,正如無知膚淺的我,我才不管這個東西是不是媒體,我常去使用操作、觀看瀏覽,直接/間接/有意識/無意識接收它所傳遞出來的訊息,它就是一個媒體。當使用者眾多、使用率頻繁,則它就是一個具有影響力的媒體。

電視是媒體,但有播出好的電視節目,才會讓我常去收看。
網路是媒體,但有推出好的網路服務,才會讓我常去使用。

最有意思的媒體?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