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摘師?

前天跟同事聊天時,她問我知不知道一個 blogger 叫「艾瑪」?抱歉,我涉獵很窄,而且我都看大陸的 blog 比較多。她接著又說智邦聘請艾瑪當台灣第一位「網摘師」。

啥?網摘師....網摘也能成為一個職業職稱。如果硬要稱搞網摘的人為網摘師,那我心目中頭號的網摘師便是大陸的 keso,他是大陸 DoNews 的編輯,每天海量閱讀中英文 blog,然後利用 365key 做成網摘型式,放在他的 blog 上。不但量多質精,自己也常發表對 IT 方面的評論,寫文章、說故事的功力一流,讀起來不費力。許多人 (包括我) 都是藉由他的 blog & 網摘,來吸收網路新知。

「資訊爆炸的時代,最好的方式就是過濾資訊」。搜尋引擎先扒取資料,然後依著使用者輸入的搜尋關鍵字,快速排序整理列示;而手工業的網摘就好麥飯石一層一層將資訊過濾,每個人都有他的喜好,吸收的資訊面向不盡相同,產出各種不同的網摘內容,世界資訊 (ALL) → keso 網摘 (IT) → 我的摘錄 (Community)。

有在做網摘的人,起初都是興趣,因為看到不錯的文章會想要保存下來,或是推薦給別人看,但網摘摘久了,已經變成一種功課、義務、責任,因為你會知道有人 ( 即使 1 個 ) 靠著你的網摘在吸收資訊。

用現在網路流行的術語來說,智邦招募網摘師的作法,是比較像 Web 1.0 的作法,網摘達人好像是一群的編輯,在做網路資訊的編纂推薦。而 digg 的作法,是比較像 Web 2.0 的作法,由無數網民藉由一種機制,讓好的資訊得以浮現在首頁推薦。

Web 1.0 or Web 2.0, 沒有對錯,只有成敗。

■ 延伸閱讀:

* "網摘 2.0":http://www.richyli.com/blog/2005/12/20.html
* "智邦生活館招募「網摘達人」,預定回饋10%利潤":http://eroach.typepad.com/tamshuilife/2005/11/10.html
* "[摘錄] 挖挖挖 - 部落格文章推薦機制":https://produsir.synology.me/wordpress/2005/10/18/918

( 老闆,歹勢!原本只是要記錄網摘師這個消息,沒想到一寫就沒辦法停下來,佔用了上班時間,我日後會補上工時的___orz )

搞革命啊~

web2.0

拿 DV 的是 "keso":http://www.donews.net/keso/,拿鍵盤的是 "豆瓣":http://www.douban.com/ 的阿北。

Y! del.icio.us 雅虎美味書籤

今早一上網,就到 newsgator 看訂閱的 blog,
就看到 del.icio.us 被雅虎買下來的消息。
wow~ 我實在不可置信,立即跑到 "del.icio.us 的 blog":http://blog.del.icio.us/ 看,證實了這個消息。

December 09, 2005

y.ah.oo!

We're proud to announce that del.icio.us has joined the Yahoo! family. Together we'll continue to improve how people discover, remember and share on the Internet, with a big emphasis on the power of community. We're excited to be working with the Yahoo! Search team - they definitely get social systems and their potential to change the web. (We're also excited to be joining our fraternal twin Flickr!)

We want to thank everyone who has helped us along the way - our employees, our great investors and advisors, and especially our users. We still want to get your feedback, and we look forward to bringing you new features and more servers in the future.

I look forward to continuing my vision of social and community memory, and taking it to the next level with the del.icio.us community and Yahoo!

繼 flickr 之後,Y! 又買了 del.icio.us 這個公司,
挾著龐大使用者的 Y! 進軍 web2.0,無疑是最恐怖、最值得期待的公司。
( 來看,Y! 終於重視社群的力量,或許是 Google 帶來衝擊之後的思維轉向 )

不過,小而美的 web2.0 是否能在變大之後,
繼續保持輕盈及美妙,也值得繼續看好戲。

■ 延伸閱讀

* "Yahoo為什麼收購del.icio.us":http://in.comengo.net/index.php/archives/why-yahoo-buy-delicious/
* "del.icio.us屬於Yahoo!了":http://blog.donews.com/keso/archive/2005/12/10/653020.aspx
* "del.icio.us被收購了,雅虎不提價格":http://atblog.org/blog/index.php/2005_12_10_66.html

[摘錄] 豆瓣的創業故事

"經濟觀察報":http://home.donews.com/donews/article/8/87524.html

放棄「旅遊」選擇「書」是經過很仔細的分析的。考慮再三,楊勃將豆瓣的核心思想總結為,「可以發現不同的東西,並且適合自己」,他解釋說,朋友的推薦往往對購買某種產品非常關鍵,現在豆瓣擴大了推薦的群體,你會相信特定陌生人的推薦,這「可以理解為一種以書等具體物體為媒介的人脈關係網」。

在確定以書為主要方向前,有人曾建議用時髦的數碼產品、汽車等,但是楊勃認為手機的新品也就那麼幾十多種,很容易研究透。對每個手機的評價雖然具有價值,但是讓大眾參與,「讓每個人都點評的價值不大」。這種產品更適合由幾個工程師完成評論,採用類似硬件網站目前的模式。「書就不同了,每年出版的書大約數十萬種,沒有人知道全部的種類,因此需求十最為旺盛的,價值也是最大的」。

「我們還可能增加書、電影、音樂以外的產品,但是我認為最有實質性幫助的仍然是英文版豆瓣」楊勃認為,「美國人喜歡讀書,而且書賣得貴」,因此英文的市場更大,更加成熟,「我們已經打算和亞馬遜合作,目前英文服務器已經架設完成,英文版的開發也基本完成」。

愚昧的我,原本以為網路的「書市場」就是亞馬遜、博客來這樣的營運模式。
沒想到,還能夠做「書評」網站,進入門檻不高,但累積使用者、經營社群是重點。

作者→出版社→書店→書評

我以前很愛到 bbs 看「漫畫板」,甚至訂閱漫畫的 news group (論壇),
許多漫畫的愛好者,能從漫畫中評析許多不同的觀點、論述,甚至還能集結出書

以前的大然出版社 (已倒閉),曾經推出台灣第一家的漫畫網站,當時也有書評功能。
只不過,侷限在大然自己出的漫畫,當時也沒有 web2.0 的概念和機制。

看到現在火紅的大陸豆瓣,回想以前極盛的台灣大然,「時不我予」就是這樣子吧?

■ 延伸閱讀:

* "東拉西扯:英文豆瓣 ":http://blog.donews.com/keso/archive/2005/12/08/651286.aspx

[摘錄] 愛上flickr 從flickr開始談論Web2.0

"若昔難得的Weblog":http://spaces.msn.com/members/likeyesterday/Blog/cns!1p9WWMs3QaYyZ9IUKdl8SJ7w!2588.entry

瀏覽flickr和webshots並沒有本質的什麼區別,最多是界面上更友好一些。那時候我還在用1.0的方式來瀏覽flickr。直到今天,從我開始在contacts裡面添加人的時候,flickr才變得不一樣了,變得2.0了。

Web 2.0的特徵包括,每個個體參與書寫、構建社會化網絡、個體對個體的信息交流、或者Keso常說的去中心化。而現在那些時髦的技術,RSS或者AJAX並不是Web 2.0的必要條件。

如果當時新浪在個人文集的基礎上,多作一小步,為每個用戶設立收藏夾,可以把別人的個人文集放入收藏夾中,然後再把收藏夾中的所有帖子集中在一個頁面顯示。只需要這麼一小步,不需要AJAX,不需要RSS,當時的技術完全能夠實現。只要作出那麼一點點來,新浪論壇就Web 2.0了。

Web2.0究竟有什麼好處?好處之一,用戶更容易發出自己的聲音。Web1.0也有論壇之類的東西,可是用戶不確定有多少人會關心自己。而在Web2.0中,只要願意,每個用戶都可以成為信息發佈中心,每個用戶都有鐵桿的觀眾。好處之二,用戶更容易聽到自己關心的聲音,更容易看到自己關心的內容,Web2.0對個人定制。在webshots上,每個用戶看到的都是一樣的照片,而在flikcr上,用戶看到的是自己的contacts的照片。

總之,Web2.0讓碩大的互聯網變得私人化了。

依照上面的定義描述,我目前還是用 1.0 的方式在玩 flickr。
我只上傳照片(而且放得很少),然後拿照片貼到我的 blog 上面。

會瘋狂愛上一件事、一個服務,想必是使用者從中得到不可或缺的價值。
反思自己,自己的價值在哪裡?自己的 blog 價值在哪裡?自己的工作價值在哪裡?

價值和定位,是類似的,都是從別人的眼光怎麼看待你,你才實際有那個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