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Kuso

"Jedi's BLOG":http://jedi.org/blog/archives/005601.html

所謂 Web 2.0 「由使用者貢獻、參與的內容」,其本質乃是くそ (Kuso) ,也因此我們可以說, Web 2.0 文化即是くそ (Kuso) 文化。

くそ (Kuso) 即是取樣 (Sampling) 、重混 (Remix) 和拼貼 (Collage) ──不祇是技術上的取樣、重混和拼貼,而是包括了文化脈絡層級的取樣、重混和拼貼,也是網際網路的主要活動──部落格。

不管是在技術上、社交層次上或法律上,不能讓使用者惡搞的網路服務,就算不上好的 Web 2.0 服務。

我接受某些 kuso 的趣味,也欣賞某些 kuso 的表現。
但恣意而為的胡亂 kuso、在不對地方大搞 kuso,只會讓 web 2.0 加速死亡。

[摘錄] 推動web 2.0 經部砸4億

"經濟日報/記者何佩儒/台北報導":http://udn.com/NEWS/INFOTECH/INF3/3623649.shtml

為了鼓勵企業及個人、微型企業等投入web 2.0服務的開發,經濟部推出三年計畫,從今年到97年底編列4億元計畫,分別補助企業及個人2億元進行開發,這也是政府首度補助個人投入新事業開發。

經濟部推出的web 2.0創新推動計畫,除了將提供100萬元,進行創意徵選計畫,得獎者如果要將創意進行實做,將可獲得20萬元的補助,同時經濟部也將提供機房,讓得獎者免費使用一年。經濟部並將與國際大廠合作,協助創意商業化,甚至推廣到國際市場。

與其說推動web 2.0,不如說是推動在網路上的創意產業。
政府推動是一件好事,但希望不會淺碟草率、一頭熱。

給經濟部一個愛的鼓勵~

[摘錄] 中國網民決定了WEB2.0的失敗

李鑫

互聯網實際上就是圍繞需求、技術、產品三條線進行發展的。美國的網民的互聯網需求和技術與互聯網產品幾乎是同步的,而中國的網民的需求、技術和互聯網產品這三者往往沒能同步,有的甚至相差非常大。互聯網產品從美國照搬到國內可以說沒有任何的損失,與美國幾乎是同步發展的,但國內的網民對某項互聯網產品工具的使用需求並沒有達到相對的高度,少數網民有了需求但技術水平並跟不上速度,這三者的脫節給了大網站充足的時間,掌握了機會,這也是之所以國內的互聯網大鱷不對Web2.0做任何收購的原因。

舉例來說,一個Web2.0新產品網站在美國推出,迎合了一大批網民的需求,同時網民又能很快地使用這個工具,這三者的同步,那麼在很短的時間內,這個網站就會擁有一大批用戶,或許一半網民會去使用它,而當其它互聯網大鱷發現這個市場的時候,已經很難去贏得市場,難道去努力征服剩下的所有不到一半的用戶?於是,收購是一個很好的方法。但在中國,前面兩年的時間裡有100萬的人寫了博客,等普遍用戶用了這個需求之後,大網站是去花錢收購那100萬用戶還是開發產品去爭取1億網民中的9900萬,2年的時間是需求、技術和產品不同步而給出的。

在市場更小的台灣,Web2.0網站會有什麼走向?
就我的認知,有機會被購併的網站有三種型式:

* 技術領先:技術高超,對手難以在短時間模仿抄襲,ex: skype, flickr
* 創意領先:點子前所未有,且能迎合使用需求,ex: del.icio.us, flickr
* 市場領先:擁有大量的閱覽率、用戶數...,ex: Myspace, Youtube

在台灣,如果技術領先,就會選擇到美國、大陸發展。
如果創意領先,很快就會被Yahoo!奇摩、Pchome抄襲。
如果市場領先,Yahoo!奇摩拼死也會搞出同樣的服務趕過你。

真的沒機會了嗎?或許有第四種我不知道的型式吧...

[摘錄] 「開放」為成功之母 ,「嵌」為成功之父

"Mr.6":http://mr6.cc/?p=495

據矽谷好友轉述一位資深網站創業家的話,YouTube之所以能自己搶佔「viral video」攤頭堡,是因為它率先推出讓人將影片「嵌在自己網頁中」(embed)的服務。就這個動作,「嵌」。所謂「嵌」一定要完全呈現在其寄生的網站上面,不能要求網站一定要連回來才能觀賞;讓這樣的「盜連」情事發生,對母網站而言會平白帶入好多倍的流量負擔,且不必連到母站,也因此不容易收取廣告或會員。可是就是因為「嵌」了,YouTube讓使用者四處都看到它的蹤跡,也覺得「好酷,怎麼在站上直接就可看了?」,不必跳出Windows Media視窗,也不必連回一個純白色亂七八糟照片的母網站。也因此原網站被很多人很多人很多人轉寄來轉寄去,等到看完了,自己也想裝一個在自己的網站上,自然會想辦法連到YouTube主站。於是原本沒有分享影片經驗的人,因為開始有了自己的部落格,也都開始試試這種「嵌影片」的新玩法,而想嵌影片的,第一首選都是YouTube。

「嵌」,才是真正的「寄生」。「寄生」在各個小站,也「寄生」了時代大洪流。

從我自己的使用行為中,可以得知這種「寄生」的可怕。

當初寫 blog,也是為了圖片要放哪兒而傷腦筋:
* 放在自己的虛擬主機上?要自己縮圖、會佔用頻寬...。
* 放在免費的網路相簿?無法單張分享、不支援外連...。

後來發現一些 blogger 們,大多都把圖片放在一個叫「flickr」的相簿網站上,於是我也成了 flickr 寄生的宿主。

[摘錄] Playlistism

"思維的樂趣":http://www.mindmeters.com/showlog.asp?log_id=3726

Information Explosion (cliche!)

信息過載了,產生信息疲勞了,人只有兩條路可以選擇:關門閉窗,拒絕接收一切信息;或者,讓自己可管理範圍內的信息,盡可能地做到有價值。

每個人可管理的信息量,有高有低,但總是有限度的。但是人的貪心是無度的,對知識和信息的貪心。

Headline-ism / Title-ism;標題的世界

一篇文章被人閱讀了才能體現其價值,但現在演變成了一個標題被點擊了才能體現其價值,標題也就自然而然地喧賓奪主,成為了主宰者,同時也是被主宰的唯一對象。至於文章有沒有被閱讀,這已不重要。

標題成為唯一連接讀者和內容的要道,是一個想要瞭解世界的人所能獲得的唯一地圖。信息世界,充滿了標題,也只有標題。

Playlistism;播放列表主義

我們每個人需要管理的信息,不過只是尋求足夠有價值的標題。矛盾這時候就出現了,我們同時需要瀏覽盡可能多的標題,同時又要保證這些標題不是噱頭之作。但我們對信息是貪婪的

當我們在信息海洋中所需要管理的對象只是一個個標題時,如果有人願意推薦一些他所喜歡的標題(或書名、唱片名、電影片名),而且這個人關於新聞(或書籍、音樂、電影)的品味為我所欣賞時,那麼他列出來的標題,會是我首要考慮的對象。

Playlistism(播放列表主義)一詞,來源於playlist。以前,一個喜歡流行音樂的人,可能會在閱讀某著名音樂人或樂評人的樂評之後,考慮是否購買某個搖滾樂隊新出的那張專輯CD。現在,他只需要知道這個權威人士聽什麼歌,對,他只需要這些歌曲名,然後去按圖索驥。

豆瓣網,是社區式的播放列表,誰寫了某書的評論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哪些書被讀者們推薦了,換言之,重要的是豆瓣網用戶群的播放列表。今年以來興起的Digg.com,也是典型的社區型新聞播放列表,每條新聞都只引用其標題,誰推薦了這條新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多少人推薦了它。

在標題所指向的文本失去了意義的同時,播放列表獲得了意義。播放列表呈現了選材者的價值觀、審美趣味、以及立場。蘋果的iPod賣到全世界都是同一個外形同一個功能,但是它再怎麼暢銷,也不會削弱其每一台機器的獨特性。所有iPod用戶都會認為這是能呈現其個性的神奇玩具,原因就在於每一台iPod裡的播放列表是個人的、獨特的、與眾不同的。

內容爆了,標題勝出。
標題爆了,列表勝出。
列表爆了,換誰勝出?

■ 延伸閱讀

* "世界仍然需要編輯":http://www.mindmeters.com/showlog.asp?cat_id=34&log_id=2306
* "火星爺爺的網路行銷作業 – 不要廢話,給我報明牌":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ogan/3/72069/20000809155411/
* "[摘錄] 挖挖挖 - 部落格文章推薦機制":https://produsir.synology.me/wordpress/2005/10/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