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 Feature 和 Function的差別

出處:English Vincent

feature,本意還是特點,指有鮮明特徵的方面。function則強調產品目的和用途。你上面所據的例子其實還是在描述ipad的特點。只是很多產品,特別是消費數字產品,它的特點也正好是其所包含的多種功能。其實,在傳統產品中是很容易區分feature和function的。比如說自行車,它的功能很少有人再描述,而特點不外乎foldable, serviceable,alloy wheels之類的東西。

我個人覺得,為什麼在介紹產品時很少看到用function,是因為日常產品的基本功能無人不知,只是特點有所不同。比如買手機,我當然知道是用來打電話的,我想知道的只是與眾不同的features,這時一般的問題是"what's the difference?"。但假設你在介紹一個全新開發的又沒人認識的東西時,我想function是必須要先予說明的,這時的問題是"what's this?"。

  • Feature:特點、特徵,What’s the difference?
  • Function:功能、用途,What’s this?

其實,硬要區分兩者的不同,是沒什麼必要。但在寫網站企劃的文件時,兩者分一下,不僅有助於企劃者撰寫,也有助於閱讀者理解。

[敗家] M570 無線軌跡球

長期使用電腦,除了造成肩頸痠痛,也讓手肘和手掌也產生不適。其間,為了改善狀況,試過許多方法:

■ 改用左手

用不到半小時,就改回右手,因為工作需要大量使用滑鼠操作,實在無法忍受龜速的滑鼠操作。

■ 改用小紅點

我自己的IBM筆電有專利「小紅點」,使用一陣子之後很上手,不過當時公司配備的HP筆電「小藍點」不好用,只好改回使用滑鼠。

■ 改用繪圖版 + 手寫筆

同事在我離職時送的,試用了一陣子,操作習慣跟滑鼠完全不同,投降…

休息了好一陣子,雖然不想工作,但也不得不顧及現實,所以開始做一些暖身:閱讀網路新聞、網友Blog,操作 Axure RP、Fireworks…etc。

長時間的使用滑鼠,整支右手還是感覺不適,很擔心自己得了「腕隧道症候群」,於是開始四處尋找解決方案…

最後,決定敗入「羅技無線軌跡球 M570」,不再讓右手做機械式的操作動作。

會不會不習慣?會。
會不會點不準?會。

雖然還在適應中,但原本使用滑鼠過久,右小指的手掌底部紅腫已經消失。等到上手之後,我也要把滑鼠弄成下面這樣:

殘而不廢的右手,又要恢復生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