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 產品管理 vs. 項目管理

* 原文:"Jeff Lash":http://www.goodproductmanager.com/2007/09/24/product-management-vs-project-management/?PHPSESSID=ca265820eef17812d1c37c6e6682a28a
* 翻譯:"hawking":http://www.2tan.net/article.asp?id=29

項目經理的職責是在一定的目標、範圍、時間期限、預算以及其他制約條件下,試圖一次性完成一個成功的項目。一個項目經理需要分配資源,管理問題與風險,並且主要協調所有的各種必要因素以完成項目。當把他們跟產品聯繫起來時,項目也可能被要求承擔起創建一個產品,為產品提供新的特徵,或者是為產品創建新的版本或擴展的任務。當項目完成時,項目經理通常會被轉移到一個新的項目,甚至有可能是服務於一個完全不同的產品。

產品經理的職責是從頭到尾的服務一個產品,並使得產品持續成功。一旦創建產品的項目完成,而且項目經理轉移到下一個工作,產品經理依然會留下來管理產品,直至產品的整個生命週期。其他項目被聯繫到產品可能是由於產品經理的發起,產品經理會始終在產品生命週期,定義項目的目標,並帶領團隊完成擬定的商業目標。

大陸稱「項目經理」,台灣叫「專案經理」。

我負責專案,但我是產品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