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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的根本,並不在於功能如何強大、內容如何豐富、界面如何炫目。事實上,一個不太好用的產品,只要能幫助用戶解決需求,也不失為成功;而一個又能解決問題又好用的產品,基本都可以算是優秀了。因而,在進行細節設計之前,解答「我們為什麼要做這個產品」,才是解決產品問題的根本。
要掌握這個根本,首先要瞭解「用戶需求」,解答「產品能為用戶做什麼」;其次是設計「用戶怎麼用」,使用「人」的邏輯而非「機器」的邏輯;最後才是努力使之「好用」,給使用者良好的「操作感受」。
週一上課時,聽到講師 Richard 反問在座人士:「怎麼樣才能算是一個好網站?」,豐富?好用?美觀?強大...etc,大家各自表述看法。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
服務源自於用戶需求。
「以使用者為中心」這個名詞及論調,在前公司已經聽到爛了,多少也瞭解一些,但我沒有實際的切身感受,也不知該如何循序去落實。前同事 Jungle 發明的一句話:「在這個公司,有一種看不見失敗的成功」,多少解釋我的無知與茫然。
Richard 反問的問題,及這一篇摘錄所述,讓只會埋頭規劃、執行、喇賽的我,多了一些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