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 Google 的“八二原則”

"麥田的讀書生活":http://blog.donews.com/maitian99/archive/2006/05/21/879591.aspx

商業的本質就是“價值”和“價值交換”――後者是將前者變現的途徑;而一個成功的公司是那些提供“有競爭力”的價值,或能夠進行“更有效率”的價值交換的公司。Google在兩點都做得很好,它的搜索在互聯網上是全球最有競爭力的價值之一;而它的“長尾廣告模式”,更是一種高效率的價值交換。

blog、web2.0、SNS等等“概念”很重要,“概念”能讓我們降低在公眾中的傳播成本;但“概念”只是表象,運營互聯網的人還是應該對“本質”問題保持持續關注,即如上述:我如何提供有競爭力的“價值”;我如何有效率地實現“價值交換”

關注商業本質,而不要在表層的創新服務中迷失。換句話說,最cool的事情不是你設計了一項很cool的產品,而是你don't be evil 地賺到了錢。

"人人網:Keep it simple (2) ":http://blog.donews.com/maitian99/archive/2006/05/18/874871.aspx

Mashup,現在有人借諧音為“搗漿糊”,作為一種創新途徑,mashup本身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不能為了創新而創新,為了耍酷而酷,為了做網站而做網站。是否mashup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無論採取什麼方式,做出來的網站是否是用戶真正需要的――而不僅僅是它看起來很cool。

「本質」很重要、「目的」很重要,確定了出發點和目的地之後,中間過程就只是手段而已,如果錯把手段當成本質或目的,那就會把事情搞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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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 設計工作經驗分享

"cndu":http://www.cndu.cn/index.php?module=library&operate=show&id=1302

提案

一個有經驗的設計師,在給客戶交稿時,至少會準備三種設計供他選擇。
第一:100%自已喜歡的風格,把自我發揮到極至。
第二:50%自己喜歡,50%客戶喜歡的風格,各讓一半,互相妥協。
第三:0%自己喜歡,完全從客戶的要求出發,放棄自己的風格。

堅持

這個性格是做美編最不需要的特質,但你需要去努力爭取,當你努力與客戶,與老闆溝通後。人家仍然不喜歡時,就應立刻放棄已有的創意,從頭再來,堅持是沒有用的,因為你不是奧美的名設計師,不是大師,你堅持是沒有用的。

美工or設計師

是做一個拼圖的美工,還是一個美術設計師。兩者差異很大,一個是工人,用手(體力勞動者),一個是智者,用腦創造(腦力勞動者)。二流的美工只會堆效果,而好的設計師,通常只用最簡單的手法。

我的工作常跟美編/設計師接觸,我應該是他們眼中「不懂設計但又愛管設計的無知客戶」。

事情往往有一體兩面,從別人的立場去著想、去發想,可以看到更多,可以設計出更符合「需求」的作品。

■ 延伸閱讀:

"關於設計的幾句話,共勉":http://www.rexsong.com/blog/article.asp?id=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