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 開放分享的網路服務

原文: "Amazon.com的分享哲學":http://mag.udn.com/mag/dc/storypage.jsp?f_ART_ID=7928

亞馬遜「網路服務」的策略,在於讓程式設計師能夠在通往亞馬遜資料庫的途中,有著不受阻礙的虛擬管道,不論這些產品資料來自亞馬遜公司之內或之外。開發者都可以抓取產品資料,並重新編組,再加入相關服務,然後將這些放在他個人網頁上吸引其他網友目光。獲取這些資料,甚至不用花你一毛錢,而亞馬遜要的不多,只希望藉由資料分享,能讓這些「衛星網頁」的參觀者可以經由連結到亞馬遜消費,同時網頁的製作者也因此得到一點象徵性報酬。

Google、微軟也同樣實驗性地將它們的資料庫對外分享的同時,卻沒有任何一家企業像亞馬遜這麼充滿幹勁。亞馬遜將大部分的研發技術,以及逐漸增加的銷售量,毫不吝惜分享給數以千計的外部軟體開發者,這些人特別喜歡發明新的創意應用方法,提供各式各樣的管道,讓網路使用者連結亞馬遜的商品及貨物—儘管他們靠這賺進的銀子並不多。

結果是,這群「迷你亞馬遜」,只耗費亞馬遜一丁點的成本,就網羅到原先網羅不到的消費者。這就像星巴克咖啡(Starbucks)招募了五萬個咖啡癡,每天早晨在背包上綁著一大壺咖啡罐上班,然後在一天內將些咖啡分給他們的同事,而星巴克只消花費一點佣金,就爭取到更多的客戶。

藉著對外分享公司資料,甚至分享銷售工具和合理的部分利潤,亞馬遜已經成功地將「程式設計師次文化圈」(長期抱持反商情結和受迫害妄想症),扭轉成網路世界新福音的源泉。

網路社群真的是一股強大的力量,
它可以變成網路暴民,四處毀壞服務。
它可以變成網路助力,全天幫你維護。

社群的力量如何導引?
道理就像治水一樣,鯀用「防堵」,禹用「疏導」。
前者如同 Yahoo!、MSN,後者如同 Google, Amazon,
兩者成果如何?大家心知肚明。

成也社群,敗也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