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架了 blog 之後,才開始玩 blog 的嗎?
顯然不是,打從 2002 年 11 月 3 日,我在奇摩交友寫下第一篇日記,我就已經在 blog 了。
只是,當時還沒有 blog 這個名詞,交友日記更沒有「部落格、布落格」這種風雅的代稱。
台灣有多少人在玩 blog ?有多少人持續在寫 blog ?
在奇摩交友寫日記的那兩萬多人(見 "新鮮日記":http://tw.match.yahoo.com/diary/1.html ),算不算是 blogger?
非得要用 MT、WP、PLOG...架起來的 ,或是用 BSP 提供的 blog 平台,還算是在玩所謂的 blog ?
我無意去陷入「 "什麼是 blog?":https://produsir.synology.me/wordpress/2005/04/28/624/ 」的政爭,也不想踩進這個無解的泥淖。
網際網路蓬勃發展,已有十年了,之前就已經有家族、論壇這樣的溝通平台,
為什麼 blog 卻能在短短時間凌駕其上?以下 2 個思考面向,是否可以解釋這樣的狀況?
* blog 的使用便利,更著重於書寫,在討論區,鮮少能做圖文並茂、語法連結的表現。
* blog 的呈現方式,更著重於個人,在討論區,自己發表的文章,一下子就被淹沒了。
就這一句話,blog 讓「個人書寫的時代來臨」。
但是,我也看到不少 (其實也不多) 的 blogger 過於看重這個所謂的 blog。
有的人,把它當科技的先驅,blog 至上,其他網路服務棄之為蔽屣。
有的人,把它當附庸風雅的流行飾品,不來 blog 一下,好像跟不上時代。
有的人,把它當網路行銷的救世主,blog 行銷、行銷 blog, blog 彷彿像會吐錢的金蟾蜍。
有的人,把它當揚名立萬的工具,盡說一些膨風的話,殊不知這些現象在沒有 blog 時,也是一樣存在。
『詹宏志:Blog 的動人魅力在個人的真誠表現』
用網頁做個人的真誠表現,難道不具動人魅力?那「 "我的心遺留在愛琴海":http://www.justin-photo.idv.tw/ 」在受歡迎個屁啊?
用交友做個人的真誠表現,難道不具動人魅力?那「 "交友故事":http://tw.match.yahoo.com/story/story_love_l000.html 」怎麼那麼多的愛情見證?
我完全贊同且佩服 Blog 所使用的技術,讓書寫發表更簡易、讓互動交流更有效率。
但它畢竟只是個工具、只是個載體,牛糞用精美的盤子裝起來,它還是臭的。
在網路上真誠的表現,就會有它的力量,而不是一味的 blog、blog、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