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週,為了一個專案的行銷活動,人被拖住,還搞個半死,完全沒有戰力可言。
配合的外包公司,一直標榜他們的活動創意,不希望我們去刪改他們的「創意」。
不僅惹毛了我,也害得相關執行人員陷入泥淖,花時間不打緊,還要幫忙補漏洞。
創意是什麼呢?
創意該是天馬行空的嗎?
創意該是不受拘束的嗎?
回家翻出詹宏志所寫的「 "創意人":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099824 」一書,
竟然發現詹先生沒有為「創意」下過定義,書中只是單純闡述創意思考的自我訓練方法。
「創意」一詞,不應該被濫用,更不應該被拿來當擋箭牌。
不能落實的「創意」,只能叫做「想法」,因為沒有付諸實行,或根本無法實行。
一旦要考慮實行,那就必須兼顧「理想」和「現實」了。
而這已經屬於「企劃」的範疇。
企劃是什麼呢?
照詹宏志的說法,企劃是對資源與任務做辯證曲思,一種現實和理想的線性規劃。
你不能光談理想,而不顧慮現實;也不能只顧現實,而不考慮理想。
郭泰在他的著作「 "企劃案":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176247 」說到,
企劃三要素:嶄新的創意、有方向的創意、可實現的創意。
用以上的檢視點來剖析這個行銷活動的「創意」。
理想面:想要創造不一樣的體驗感受。
現實面:死線(deadline)在即、資源有限。
嶄新:還好。
有方向:有,但很模糊。
可實現:可...以,但窒礙難行。
一味地追求理想,而搞死出錢的公司,我們的人被搞得人仰馬翻。
向他們反應現實狀況,還反怪我們不瞭解創意、不尊重創意。
是的,我們是扼殺創意的豬頭客戶,
但我們花錢了,就是想要爽一下,怎麼我們反而變成被狗幹的對象呢?
「等等,我的專案產品,還不夠完美,先全面下架,再重新研發6個月...」這是我的理想
「你這個屁蛋在說什麼屁話啊?回家喝你的西北風...」這是我主管的現實
我貪圖這一份薪水,我必須屈服在現實之下,
我真想請行銷部撤掉跟這個外包的合作案,讓他們嚐嚐西北風的味道...
突然想到,為什麼叫人滾蛋稱為「 "喝西北風":http://tw.knowledge.yahoo.com/search/search_result?p=%E5%96%9D%E8%A5%BF%E5%8C%97%E9%A2%A8 」呢?